我这是正当防卫吗?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这是正当防卫吗?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开了家小饭店,有一天晚上,有桌客人吃饭买单原本吃了288圆,我收他280圆他不给,他只给我250圆而我不同意,到最后250他就不给了,给了200就走了,我就追了出去准备在让他给50,他不给并且还八九个人围着打我,当时我想报警他们就更加气了,把我打倒在地,不停的打我头部,我就爬起来跑进了店里想继续报警,他们有3个人就追了进来拿凳子打我,我情急之下就顺手拿了把菜***把他们其中一人的手砍伤了。现在鉴定为轻伤,而我目前鉴定为轻微伤。请问一下他们想告我故意伤害罪要我陪钱,我该怎么办呢?而我认为我是正当防卫呀?

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需要赔偿对方,最好委托律师帮助.理论上来讲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但是一般民事责任还是需要承担一点的,即一般情况下要赔偿对方部分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