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样离婚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我老公曾有外遇,向我摊牌提出过离婚,当时小孩还小,我没有同意他提出的离婚条件,在他父母的压力下,他才妥协。2008年6月他递交了离婚诉状,在松江法院的调解下,他同意支付给我经济补偿金15万,双方就离婚签好了一份书面协议,包括财产分割以及小孩的抚养问题。(因为当时考虑到我是回沪知青子女,一旦离婚我将没有地方可住,我们婚后的房子是属于他父母当时厂里分配,后来买下来的商品房,房产证上只有他母亲一个人的名字。)谁知法院通知双方去拿法律文书的当天,他突然要求撤诉不离了,理由是无力支付经济补偿。撤诉之后他就正式帯着女儿搬离家,到他父母那里住着,我们正式分居将近半年,我和他已经没有任何感情,现在的状况就这样彼此拖着对方,他的态度是离可以,双方银行卡平摊。我不知道如果我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怎样判,难道我没有居住权吗?我该采取怎样的离婚方式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我该怎样找到突破口,难道我只能被动地等待他采取行动吗?
收集对方有婚外情或其他过错的证据,你才能在离婚中争取分得更多的财产。房子是你婆婆的,你对该房不享有权利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全面介绍情况后,律师会帮你寻找尽可能维护你利益的方案。收集对方过错证据,对你有利。详细咨询。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你如果不签字那么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赔偿。如果还有疑问或有其他问题也可致电律师热线(上海)或发送邮件到hediwei@sina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