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我是2005年到公司上班…

我该怎么办?我是2005年到公司上班的。我拿的是固定工资,现在的工资是2960元,现在公司说效益不好把我工资降到1600快从11月开始。合同是签到09年的12月份。可合同公司没给我还在公司。公司领导根我说给我2000元做补贴叫我走人。我不同意他们就把我考勤卡拿掉。我该任何处理这事?那位好心的律师帮帮我我该怎么帮?等回答谢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除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劳动仲裁,维护你的权益.可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