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打人您好,我父亲在锅炉房上班时,被一醉酒男子(该小区住户,以前不认识)以暖气不热为由殴打,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打人当时就报了案,后来去派出所问,警察说事发时旁边只有一名证人(另一名烧锅炉的人),还需要走访,然后才能进入司法程序。我想请教:1、醉酒打人的人属于什么行为?触犯哪条法律?2、如果到法院起诉,醉酒打人的人会得到什么处罚?3、雇佣我父亲烧锅炉的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4、如果因为本次大脑受到创伤留下后遗症,但目前看不出来,现在应该怎么办?应向雇佣我父亲的单位要求后续治疗费吗?谢谢!
不管是否醉酒,都应当承担责任。如果造成轻伤以上伤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应当赔偿经济损失。第一,首先应证实你父亲被谁所打,第二,醉酒的人承担责任,至于其承担什么责任,应根据你父亲所受伤来定: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属于公诉案件,先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如果是轻伤,则属于自诉案件,这由你父亲来判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可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匿名杨律师,您好!可否就我上面的问题详细说明一下?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