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期间能作为不可抗力事件吗?本人…

奥运会期间能作为不可抗力事件吗?本人于2007年7月在大兴购买了一套彩虹新城商品房,按合同应于2008年10月30日交房。今年9月19日,彩虹新城以奥运会期间政府下发一系列交通、建筑监管通知为由,延期交房2个月左右,请问他们这种做法对吗?奥运会期间能作为不可抗力事件提出吗?谢谢!

不能的再看看合同的约定如果能退房尽量将房屋退掉的现在房价格是比较低的了.杨东升律师不能作为不可抗力事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