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三期,治疗半年就去世了,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我妻子今年四十五岁,右乳房中下方,有一肿块,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号,去医院乳腺科门诊,大夫提出非要做穿刺化验,最初我不同意,因为我妻子是一个人去的,最终还是做了。大夫应该明白穿刺是会导致病灶扩散的,除非立即手术,但他没有,等到三十一号办理手续,四月一号才住上院的。当时我们一点都不等,只好听大夫的,开始化疗,第一个疗程没反应,第一次住院结束回家了;四月二十一号第二次住院,第二个疗程反应有点强烈,而且病灶处有所肿胀,没有措施(因为每个化疗做完后,都要出院回家等两周左右,等到血项上去再做),第二次在家病人就坐不住了,打电话问大夫,回答是正常现象。五月十九号第三次住院,继续第三个化疗,病人就开始反映强烈了,上吐下泻,吃什么药都不管用,持续十几天减轻了,出院了,但是,病灶处肿胀地很厉害,整个乳房都发紫色了,身体也不行了,开始吃饭不好了,回家后更厉害了,躺在床上自己起不来了,需要搀扶起来,有打电话问大夫,还是说没问题。六月十号,第四次住院,开始做切除手术,可没想到的是,术后就再也没起来,直接瘫痪在床上,术后用担架强行作了ECT骨扫描检查,已经是骨及多处癌转移了,这次住了二十一天院,伤口没有长好有出院回家了,病人这次出院是抬着回家的。七月十四号第五次住院,又做了第四个化疗,病人直接就没精神了,经常哭啼,大夫也没说是什么原因起不来的,直说慢慢就好了,又把病人抬回家等着下一次住院。八月七号,大夫因去奥帆赛,把病人转至肿瘤科住院,从此再没有过问,住进肿瘤科后,直打了一点维持的药,再没做任何治疗,直到八月十九号做了一次骨扫描ECT和二十号又做了一次胸部+上腹部CT,结果,癌细胞已经遍布全身,导致无法治疗。
医院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