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至死.—无助的我急需你们…

交通事故至死.—无助的我急需你们的帮助我方人员无证骑摩托车被一部客车在同方向行使时撞伤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具体情况如下:1)事故发生在国道一个收费站约100米处,该路段为双向行驶路段,双向之间有约一米高的水泥墙隔开(此十字路口的斑马线处除外),双向都是双车道的路面.2)事故路段限速30,是十字路口,路面画有减速标志与斑马线.当时我方摩托车与对方客车同向向收费站方向行驶.对方客车距斑马线约15米处开始有刹车痕迹,刹车痕迹从主车道到超车道,约十几米长.双方的撞碰点是:对方客车前右转向灯部位撞到我方摩托车骑车者左脚脚踏板部位.3)碰撞后,客车冲到对向马路,并且调头翻侧.我方摩托车停落在对方客车翻侧后的客车车头前约1.5米处.4)事后了解,客车上共有17名乘客受伤,其中2名重伤,1名脑震荡.5)现对方到处找关系与证人想认定我方摩托车当时正在横过马路以便减少对方客车的责任过错.我方因没有去找证人,因此无法确定我方摩托车是否正在横过马路.6)对方当事人有强硬的人事关系后台,而我方为普通居民,目前我方在理赔方面很被动,作为弱势的我们,在责任分出前后,我们能做点什么?7)请问各位热心律师朋友,如以上所述的现场分析,对方客车当时的车速应该是多少?如果有证人证明我方摩托车正在横过马路,双方责任应该怎么样分才合理?如果不是正横过马路,又怎么分才合理?赔偿金额应该是多少才算合理(我方人员年龄53岁,城镇居民户口)如需更详细的资料,请提出.劳烦各位热心律师再次给予支持,期待您们详细的回复,万分感谢!!

责任由交警部门认定.赔偿金额四十多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