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遗症的赔偿问题我父亲04年因为去给朋友帮忙,出了事故,腹部做了2次大手术。手术后就跟这个朋友协商解决,写到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管了,给了1万8千元。当时问医生又没有后遗症,并不明确回答。结果,从07年开始出现后遗症,我们想再向父亲原先的这个朋友要求赔偿一定的费用,不知胜算的把握有多大??
还是要看当初的协议约定,才能确定胜算的把握有多大。可主张左右。如能提供证据证明与前次事故有关,可以主张权利.如果能证明后遗症和受伤有因果关系,可以!一是要看当初的协议是如何约定,二是得证明后遗症确为事故发生所导致。建议尽快整理好相关材料联系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