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治人死亡,该如何赔偿11月1日我小妹在一个没有任何行医证的诊所<其实就是一出租屋>里生小孩,刚生下小孩后,大人小孩都没事,可没几小时大人就说腰疼历害并大出血,那个人给打止血针也止不住,后来送到大医院,送大医院后连输血都输不进去而死忘<当时那个给小妹接生小孩的人也去了>,之后小妹老公的老乡找那个人,那个人说你们就抓我吧,当时他们就要那个人赔钱,可那人说只有四万,老乡说不同意,那人晚上就想跑被老乡拦住了,后来老乡考虑小妹的老公承受打击太大而小孩还太小,不想去惹官司<主要是害怕官司万一一时半会出不了结果耗钱和时间>,就同意了那四万块钱。请问现在如果再去要求那人补偿小孩的生活费到18岁是否可行?或者还有其它的建议。谢谢!注:小妹的尸体已火化了。
如果有赔偿协议或其它能证明确是非法行医行为导致产妇死亡.非法行医者应被判刑并赔偿.即便已协议赔偿万元了,因差额巨大,仍可起诉要求赔偿.如果已经达成赔偿协议,不可以再要求对方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