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房补兑现您好!目前单位要兑现房补需填调查表。我是事业单位一女职工,1996年离婚,当时住房为前夫单位分配的30平米,离婚时判归男方所有;我于98年12月再婚,现在丈夫的房子是他单位于98年5月分给他的,我现在应该如何填表?单位应如何界定我的情况?我本人没有享受过单位分房,房补政策执行天津市统一规定。若按离婚后的,我享受的房屋标准是我的应有住房标准减去前夫的住房面积,若按现在的婚姻状况,我丈夫的房子能算我的面积吗?不管怎样,对我都很不公平,因为我确实没有住房,我想了解清楚据理力争。谢谢!
你应属于无房,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你现在的丈夫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与你无关。你应属于无房,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你现在的丈夫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与你无关。你应属于无房,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你现在的丈夫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与你无关。你应属于没有房产,你老公的是个人财产。你属于无房,你丈夫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