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我是2007年12月21日在…

民事赔偿我是2007年12月21日在一浴池洗澡,当时我和一女服务员往外走,遇见一个人姓扬,他说我调戏小姑娘吗?我没有答理他就往前走,他踢了我一脚我转身推了他一下,发生争执被服务员拉开,他们两个人另一个姓杜,他们俩下楼穿衣服,我也下去要走,结果又发生争执,这是姓杜的拿出一把*****递给扬说;哥弄死他。扬拿*****向我砍来,共砍了我九*****,多处是捅伤有五处是致命的。当是是失血性休克。共花医药费5万元,共计7万元。当是一报警可派出所一之没有网上追逃。今年8月份我爸爸知道有个局长接待日,去找了以后才上网追逃。网上追逃不几天样就投案自首,现在有一个多月了,他家给交医药费27000元,扬在我出事不长时间就和他老婆离婚了。他家有两套房,户主好像都是他爸的。扬在砍我以前有个判三缓五也是重伤害。请问1杜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2扬能判几年。我的赔偿能的到吗?能赔偿多少。赔偿的不到怎么办?

属于共同犯罪,杜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杨如果缓刑期未过肯定会被撤销缓刑的,如果缓刑期过了,构不成累犯的,如果给你造成重伤,一般是-年,鉴于有自首情节,及赔偿可能会判-年吧。数罪并罚也就-年。故意伤害罪,年以上年一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杨是累犯,应从重处罚;自首的那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人共同犯罪均应承担刑事责任。你进行伤残鉴定后才能计算赔偿数额,现在可以确定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均全额赔偿。你现在主要是民事赔偿方面的问题,应该利用刑事案件,达到多多赔偿的目的。具体运作,可以咨询李福涛副主任浙江杭州刑事律师故意伤害罪,年以上年一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杨是累犯,应从重处罚;自首的那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