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是否正当07年9月23号下午,朱…

防卫是否正当07年9月23号下午,朱某纠集一行5人来势汹汹到蔡某店铺,其中一人持***闯入欲砍蔡某,蔡某其弟见状持店里一根自来水管进行制止并还击,同时朱某抡起橙子猛打蔡某弟,在挡开其凳子的过程中双方有身体接触.后朱某称肋部受伤到医院检测,医院有肋骨2根骨折的诊断,据此当地法院判定蔡某故意伤害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已上诉).而根据旁证和被告蔡某的口供幷无朝朱某肋部击打的情节事实.综上所述,请问;–被告人为制止他人的不法侵害有否超出正当防卫或过当的范畴,2;有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嫌疑.敬请指点,谢谢.

委托浙江杭州刑事律师来处理,从你描述的情形看,应属正当防卫,至于是否存在防卫过当的的问题,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需请浙江杭州刑事律师阅卷会见会,结合具体案情辩护建议委托专业浙江杭州刑事律师辩护维护其权益存在问题,及时委托浙江杭州刑事律师上诉吧.从你目前的描述来看,正当防卫并未过当,但实践中对此控制较严,必须需求充分的未过当证据证明,还需了解具体情况。建议积极上诉,很有希望的可持相关材料或打电话详询杭州刘浙江杭州刑事律师确定维权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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