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你好!我和老公结婚3年,一直…

关于离婚你好!我和老公结婚3年,一直在广州打工,06年7月生了一个女儿,08年6月又生了一个女儿,因为第二个宝宝是女孩,公公和婆婆都不喜欢,说是克子,要求送给别人,但我不舍得,自己在广州养着,大的在湛江老家婆婆养着,二女儿还没有上户口,公婆说不要把二女儿带回湛江,怕被当地知道,公婆和老公都要求要再生一直生到儿子为止,但我担心下次再生到女儿他们又要送给别人,所以不是很愿意再生,老公就于10月份离开广州回到湛江,现在要求和我离婚,但为了两个女儿,我不想离婚,老公说那就等满2年分居再离,我想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例外,如果我答应离婚,可以要求赔偿我的精神损失吗?现在他不在广州,二女儿才4个月,我可以要求老公给二女儿上户口吗?家里的房子和所有财产都是我公公的名字,我有权利去分到财产吗?

应给女儿上户;你的情况无精神损失;房产不属夫妻共有财产,你无法分得.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法律上并无自动离婚的规定;如离婚,你女儿有权得到抚养费.你可委托律师处理.建议请律师帮助处理。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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