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权益我1965年生于杨庄村,…

妇女儿童权益我1965年生于杨庄村,85年任民办幼儿教师,92年结婚因丈夫是县城职工无法落户,93年杨庄村干部把我的户口和口粮田全部注销,从此我仅靠民办教师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成了所谓的黑人。95年三月生一男孩,名于谦,杨庄村干部不但不给落户96年以没有准生证为由罚款500元,两个月后又罚500元,97年又诬告我生二胎,指使镇计生办抢夺我父母家的彩电,麦子黄豆,衣物,学校的手风琴等一大车东西,把我和我父亲非法关押在镇计生办七天,把我年迈的父亲打的遍体鳞伤,导致我父亲看病花费五万余元有医院证明,我母亲精神失常,这还不算,村委杨泽岭,杨广庭又指使联校取消了我的教师资格。万般无奈我诉至法院,镇领导明知是诬陷,仅以赔礼道歉,偿还抢走的财物,恢复教师职务不了了之。由于杨泽岭,杨广庭受到镇领导的指责而怀恨在心,我弟弟订婚不给开证明,直至03年33岁补用大队信才结婚,他们为了报复不给弟媳落户口,并扬言:‘你姐姐不是会告状吗?打官司我赔你15年’。自93年杨庄村取消了口粮田,我多次到省,市乃至中央上告,终于在05年11月在省公安厅的帮助下,以补漏人口恢复在杨庄村,但村委杨泽岭杨广庭既不承认我是杨庄人,也不给口粮田和任何待遇,为了打击报复不给第媳和侄子(已五岁)入户口,使我一家四口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综合上所述,杨庄村委歧视妇女儿童,剥夺了我和孩子的村民资格,剥夺了我和孩子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根据村规民约必须服从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特恳请领导还我母子土地,追究杨庄村干部对我及我父亲的土地,精神,经济给予补偿,追究杨庄村干部的责任。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你好!对你的遭遇我非常同情!确实如此,由于有些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或不懂法律,干出了很多违法的事情,由于你的问题太多,我无法一一回答,只能给你出个主意,你可以在当地找律师当面咨询,看看应该怎么办!以后问问题,不要写这样多,最好简单点,一个一个的单独问!因为律师都很忙,根本没时间看这样长的文章!如书不当,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