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承包,谁该负责事情是这样的,乙方(我和同乡的小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一起去石矿承包石快加工,设备都由厂方提供,我们付出劳动,按0.5元/吨计算产量。同时和石矿(甲方)签定了承包合同,合同上注明如乙方不按照规定操作,所发生的一些责任由乙方负责。由于生产需要叫了小张等几人来工作,并写了用工协议于每月5号以前发放工资1500元。而后小张在不违反规定操作的情况下,突然有石头爆过来砸到他头上,住院1个月,花费医疗费5万多,由甲方(石矿)承担,,出院后小张向劳动局提出申请工伤鉴定,由于证据不足劳动局不受理。小张向法院提起诉讼,告石矿第一被告,我和小李第二被告。要求人身损害赔偿15万。司法鉴定为七级伤残。请大家看看,我要付什么责任,
你们承担赔偿责任,矿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持相关材料或打电话详询杭州刘浙江杭州刑事律师确定维权或解决方案。你们是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厂房违法发包给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你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请浙江杭州刑事律师维权,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详询杭州浙江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