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获得补偿经同学介绍去她所在的幼儿园工作.8月21日去面试合格,22日就开始上班。22日我询问园长,工资及试用时间。工资800元,50车补。说由于是我同学介绍来的,就定半个月试用。从8月22日工作到8月末,给我开了200元。10月23日下班回家,同学告诉我,园长打电话告诉她说,让我明天开始不用来上班了,说我不适合干这一行。这个月工资就由我同学代我领。之后我就没有去幼儿园上班。10月31日,同学告诉我说,园长只给我开500元工资。那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是否能获得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工资的代通金。给我开500元工资是否合理。(目前工资仍未开给我。)
大连市最低工资元,元不合理,你可以得到一个月的补偿,协商吧,不成可以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吧对方违法,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