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帮帮我吧各位律师,打扰了,我是…

好心人帮帮我吧各位律师,打扰了,我是一个07年3月11日进吐哈石油实习,8月份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法3年,我每天上班,到今天我只迟到过2次,休假14天(我们没周末,每天上班,一年就只有20天的带薪假)也没有违反公司的什么制度.只是我们每个月有规定任务,我有2个月没完成,现在公司借裁员制度要对我解聘劳动合同(说今天就得办手续),提前也没告诉我我想问的是,公司应该给我支付那些损失,具体怎么赔偿,在这段工作中给我发的劳保护具是否给单位赔钱?我知道你们的时间很宝贵,打扰很抱歉,可我对劳动合同一点都不知道,你们就帮帮我吧,

可要求单位赔偿个月工资,你不需向单位赔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给你发的劳保用品你不需要赔偿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公司发给你的劳保用品你不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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