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不是该付全部医疗费?(急)我的…

公司是不是该付全部医疗费?(急)我的一位亲戚是丰达速递有限公司的一名业务经理。租住在淡水镇白云二路272号,而公司设在淡水镇排坊华兴街11号。公司规定8时至8时15分为员工上班打卡时间。他于2008年9月28日8时03分许,驾驶粤Lc7477二轮摩托车在上班路上,行至惠阳区S358线1KM+200M处,因躲闪车辆,碰撞花槽,造成重型颅脑损伤、右肺挫伤,被送往三和医院救治,做了两次开颅手术,现仍昏迷不醒。(出事地点是去公司的必经之路)他于2007年6月1日进入该公司,而该公司至今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买社保、工伤保险。此次事故,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已构成工伤。为了医治他,亲属已倾尽所有,东挪西借,垫付4万多元的医疗费,家属多次要求老板出医疗费,而无良老板推三阻四,见死不救,言而无信,只拿出两万元左右(其中有一部分是员工款)。我想问:他的公司是不是该付全部医疗费?该怎样去索赔?

公司应当支付全部的医疗费相关款项。如果公司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则应当按工伤标准计算赔偿额,由公司自己支付。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可以向社保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