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向管理处要求赔偿吗2008年…

我们可以向管理处要求赔偿吗2008年9月4日下午4点,一名11名的女孩放学回家,在小区的电梯间等电梯,被一名尾追她进来的管理处的电工非礼,捉摸胸部,事发在电梯间的摄像监控范围.事后女孩家属马上下去要求看摄像认人,可是摄像机已经损坏多时,摄像一片模糊,女孩家人报警,该名男子疾口否认有非礼行为,只承认当时他的手有接触该名女孩身体.由于证据不足,警察只能释放该名非礼的男子.小区的监控摄像机做为本案的唯一证据却困为损坏而一片模糊,而且事发的地点是在小区管理处二十四小时监控的范围,发生了这样的事,对小女孩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我们能不能要求定管理处给予赔偿,追究管理处的责任?另小女孩家属怀疑此物业管理公司是无证执业,多次要求管理处出示物业管理资质证,他们都不肯出示,而且营业大厅也从来没有摆出任何执业的证件或证明,有什么办法可以查到他们是否有管理资质证?如果他们没有资质证,或资质证早已过期,我们可不可告它们,要求它们把这么多年违法所收的管理理费退还给业主?谢谢!!!

你好,你可以以未尽安全责任为由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查询物业公司资质可以请律师到工商部门去查!可以起诉。建议带上资料与律师面谈,请律师帮助处理。具体来电咨询。可以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可以联系。太令人气愤了。、起诉物业。、联合其他业主炒物业公司的鱿鱼。、将该电工暴打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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