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帮助算算此案的民事赔偿费被害人,女,1975年出生,辽宁省建平县人,家住农村。儿子,出生于1999年,丈夫,出生于1974年,父亲,出生于1950年,母亲出生于1954年。被害人有姊妹三人。被害人被一男子到被害人家威胁恐吓,然后用汽油将被害人烧伤,烧伤面积90%以上,抢救6天无效死亡,共花去人民币5万余元。
你好,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院花费的万、抚养小孩直至十八周岁为止的抚养费。如果其父母依靠其生活可要求赔偿父母的赡养费!具体请咨询当地律师,因为各地费用不一样!故意杀人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主张死亡赔偿金、医药费用、丧葬费用,父母如果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要求赔偿赡养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主张死亡赔偿金、医药费用、丧葬费用,父母如果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要求赔偿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