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该怎么办2005年的三八节,我母亲所在的单位给每人发放100元钱,有科室自己组织出去旅游,但在回程的路途中发生了车祸,导致现在留下终身残疾,当时我母亲就向所在单位提出来进行工伤鉴定,但是由于我母亲所在的单位是事业单位,没有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所以当时单位领导就说这不属于工伤,但是现在我的朋友和我说这应该是属于工伤的,请问,这到底属于工伤吗?下一步我该怎么办,因为现在我母亲的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已经超过10万元,但是现在我家还没有获得一分钱的赔偿。请帮帮我。谢谢
协商不成及时申请人事仲裁,建议委托律师收集整理证据。满意请按采纳说工伤是有些牵强,不过单位应考虑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