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共有我和老公共同买的一套房子90万,其中我出资30万,其他老公出,老公借婆婆50万。现在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婆婆为共有人,而且事前我根本不知道。我是否应该要加上共有人?对此套房子,我是否没有任何权利?如果婆婆死后,是否还要再去变更共有?我婆婆只有我老公一个孩子。如果万一我老公出事的话,我是否对房产不能继承?没有权利?现在房子是我们和婆婆一起住,我是否有权利要求他们离开?
房子中属于你老公的部分,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割.你老公发生意外,如无遗嘱,你有法定的继承权.但你无权把你婆婆赶出去.有一部分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部分属于与你婆婆共有的财产。如你老公先与你死亡你可继承遗产。现在房子是你、你丈夫、你婆婆三人共有的财产。建议变更你有权利。详情可免费咨询代福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