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否领到我的全额工资我以前在一家报社上班,负责下印刷单。我是09年9月28号辞职的,按公司规定,每个月的工资是下个月的15号左右发放,9月份的工资有30%(1200元)要压三个月。1月28日报社在给我打电话说我9月26日下的单子下错了,要扣我的工资(就是9月当月工资的30%)。9月26日是我倒数第二天工作,我后来就到公司查看,这个单子不是我下的,公司也没有证据是我下的还是我徒弟下的,因为这个单子没有署名,也是在我交接工作的时候出现的,按公司的说法是下错单子要扣钱的,但是并没有明文规定说怎么扣钱。公司说给公司造成7000元的成本损失,当天由于董事长没有在,没有定怎么解决。过了大概有一个星期,报社说公司做好决定,公司承担一半3500元,我们部门主任罚2000元,我罚1000元,接替我工作的人500元,我没有同意。这1200元应该12月15号左右就发放的,直到1月28日才给我发电话说下错单子。已经过了发放工资的日子,您说我的1200元钱我是否应该全额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