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找老伴,登记后老太走了。不办离婚行吗?再找老伴行吗?1.我64岁,在06年11月找个老伴,07年12月登记。08年4月3日走了,还拿走了我很多东西。至今没回来。请问我不办离婚行吗?我再找人行吗?问题是去办离婚手续他不配合。2我们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在农村买了一套64平米的北京平房07年11月买的房12月登的记。我花的钱买房文书写我的名字。后来被她的亲属把房子办了她的房产证。当时他们用一份假文书办的房证。她走后我去办房产易名时,让我写一份协议内容;我再由老太太手里再买回来的协议不然就不给我办,非要老太太的身份证复印件。老太太是绝不配合我的。因为她要以此来要挟我要很多钱。我要在办理一次买房手续时还要花购房手续钱的。这混蛋的黑山县大虎山镇的办事人员百般刁难我。至今没有给我办理易名手续。原因就是有一个和他们认识的一个熟人再抄纵他们我就不明白私人会操纵国家机器,太黑了了吧。
针对您第二个问题,建议准备房子是您婚前财产的证据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凭判决结果办理房产易名手续。她不配合你离婚,你可以走诉讼程序,起诉离婚,具有强制性。如果她用假的文书办理房产证,肯定不行,可以主张其房产证无效;而且涉嫌诈骗,大道法定数额就构成诈骗罪。见你找律师帮你做。不行!如果她不配合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她不配合,你如果要想再结婚,就必须先起诉离婚。你需要先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