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我司到外采购金属件。这家供应商是公司里的人介绍的,当时由于生产比较急,价格口头谈好了合同没签供应商就开始生产了,由于供应商做事拖拖拉拉没有在双方协议的交货期内交货,等产品生产出来了我司也没有检验就急着开始用了,在这期间供应商有段时间不肯供货,想加价,我司没有同意,他们就不供货给我们。我司就另找了一家供应商,现在他们要求我司对他们供过的货付款(到现在合同还是没有签),我司不肯付款,请问我司这样做有什么法律责任吗?
违约责任你方可就对方供货是否合格以及价格等问题对抗对方。若需进一步帮助可电话联系。你公司有义务付款用人家的货就应付款.用人家的货就应付款.已经接受了货应当付款的如果拒绝付款对方有权提起诉讼公司可以以质量不合格抗辩你们可以以货物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你可以电话联系我,然后带相关资料和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