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责任我丈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他的一个朋友的贷款担保人,在此之前他曾用自己名字帮那个朋友贷过款,我们怀疑他朋友拿了那时签过字的文件又找熟人贷出了款,而我丈夫一直未参与这次担保,而那笔贷款已到期他朋友借口没钱不还,而实际上他这位朋友有钱但据那人自己说他的房产等都不在自己名下.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没有替他还款的义务?我们都是公务员,有没有可能被扣工资?银行存款是否会被冻结?以我的名义存的款是否也会受影响?
关键要看借款担保合同合同上签名是否属实,如果不符,可申请笔迹鉴定。在你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你丈夫对这次贷款不负有担保责任。按你说的,这次担保是无效的。但原来以你丈夫的名义帮着贷的款,如果不还,银行可以起诉你丈夫。一旦执行,可以扣划工资或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