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付全责我刚办厂没多久,主要从事电…

是否付全责我刚办厂没多久,主要从事电线加工,因公司只有几个人,所以没给员工办社保.去年我厂一名机修工因违规使用手砂轮机(他把砂轮机外盖拆下来,并用外捡的一废砂轮片装上),在维修机器的过程中破碎的碎片飞进眼睛,造成一只眼睛失光,现我已帮他出了全部的医药费并已安装假眼.现在面临的是如何赔偿的问题,这名员工是否应该付部分的责任呢.如果需我付全部的责任的话,工厂将面临灭顶之灾,如果工厂赔付不起,是否还将追究我的民事责任.

贵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与受伤员工进行协商处理。民事责任承担应由你公司来承担,如你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你作为股东以出资不限来承担责任,如是个人独资或个体工商户等个企业,则由你来承担责任。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只要是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负伤就是工伤,而不问职工是否有过错,因此对该职工你应当负全部责任,你可以跟他协商赔偿的事宜,只要你们双方能达成协议就行了。至于工厂赔偿不了,那得看你工厂的性质,如果是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那该公司的股东仅以有限的出资承担责任,如果不是,那你要以你的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追究你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