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高利贷,还用还么?我父亲在九…

这算不算高利贷,还用还么?我父亲在九几年的时候跟人借了4000块,并写了欠条!因为经济问题,一直没法一次还清本金和利息,但从借款后到现在已经累积还给借款人共一万三千多!最近借款人又每天上门要债,要我家一次性还他八千五,那两家的债务就一笔勾消!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谢谢!急待回答!

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倍为高利,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不用支付该部分利息。该债务可能会涉及时效问题,建议向当地律师咨询不知是否约定了利息,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欠债还钱!但是你要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是否有利息约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