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能作为证据吗律师们你们好!我是一名河北农业大学的研究生,08年8月初,我从一报纸上看到一手工加工的广告,于是我就按报纸上的电话给顺平中原肠衣厂经理打了过去咨询加工肠衣的事宜,他当时说如果有意就直接过去考察一下,我们就去了,去了后他就让技术员给我们做示范,原料和技术模具他们免费提供,我们觉得还可以,所以打算加盟加工,他说要想加盟必须交3000元钱,其中200元为立项费,永远不退,2800元为信誉金,因为是第一次合作,等加工完一个月后,就把钱返还,当时他开了一张收据,签名不是他本人,他说那是他们的主任,结果到一个月我们觉得做着不太合算,就打电话告诉他我们打算不做了,钱什么时候退,他说钱肯定会退,可是那个主任出国了,后来打电话他总推脱,看着不想退钱,请问律师我们能拿收据控告他们吗?谢谢!
可以起诉可以可以起诉。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