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所在单位所发的抚恤金和二十个月工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我侄女丈夫今年因病死亡,立下遗嘱:“所在单位的抚恤金和死亡后再拿二十个月的工资。住房公积金全给其父母继承”我想咨询:一:死亡后单位继续发的工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抚恤金,我丈夫是否可以支配?三:我丈夫的遗嘱是否有效?
直接按照计算方式给于每个人,剩余部门按照遗嘱分割。具体可委托律师处理。满意请按采纳抚恤金属于个人财产,工资属于共有,因此部分有效。遗嘱有效力.详情你可以电话联系我,然后带相关资料和我联系.抚恤金和死后的二十个月的工资不是遗产,不可以立遗嘱处分,但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住房公积金属于共有,死者应有一半的份额可作为死者生前的财产可以立遗嘱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