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我爱人在上班途中(…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我爱人在上班途中(上夜班,凌晨2:00)横穿马路,被一辆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撞伤(头部受伤,昏迷两天)。交警认为是非机动车事故。由于非机动车事故事不能确定为工伤,我认为该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超过了国家标准(不大于20公里/小时),应该按机动车事故处理。我咨询了劳动保障部门,他说必须由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上写的机动车事故为准,而交警部门说虽然超过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按非机动车管理的,没有先例。所以不能认定为机动车事故。我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你们只能起诉肇事人,要求赔偿,很难认定为工伤.本案有争议,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在实践在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你可以起诉直接侵权人,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