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所在公司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我朋友所在公司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产品为路由器\交换机之类,全公司销售金额为25万元,其中我朋友3万,请问我朋友会判多久?
请律师帮助我对知识产权和刑事案件比较熟悉,可以委托我处理。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具体可来电咨询。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的第(一)项所列行为,非法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三)项所列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虽未达到第二条第(一)、(三)项或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一)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二)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三)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的;(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具有上列行为达到本规定第二、三、四条立案标准的,人民检察院当予以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具有直接联系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件,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案件,也可自行立案侦查。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高检发研字〔〕二号文件印发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