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强制追拖对方车辆是违法行为吗执法人员强制追拖对方车辆是违法行为吗
你没有说明情况,很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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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门而入,并打坏东西。。尊敬的律师,请问(甲)用脚踹开(乙)家的门,而且手拿钢管,打坏杯子、烟灰缸,但是并没有伤人,请问(甲)这构成犯罪么?如果构成犯罪,有多严重?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理?
报案。情节轻,一般不会以犯罪追究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可能被拘留,不会判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般不构成犯罪。一般不构成犯罪,可以报警,让警方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追债我2004年借黄某35万元,黄某也按时付利息月息8厘,借据也是2年一次换的.今年7月黄某就停止付利息切把我的一张借据偷走了,但是我本来留了张复印在手里.现在黄某把35万的借款用产品抵给我.我也拿着黄某出具的提货单提了35万的货货单上我签了我的名字,但是没有写明这些货就是抵我的35万.请问我的复印件借据有法律效律吗向法院起诉会赢吗.
一般情况下复印件难以作为证据使用一般情况下复印件难以作为证据使用不应这样做,也不会赢.一般情况下复印件难以作为证据使用,收集一下,看看还有其他的证据复印件不具有证据效力,打官司你将败诉,建议补证.如果你要主张债权,个人觉得完全可以结合证据全面的分析,不单单局限于一张复印的借据,确实复印借据从证明效力上是比较低的,但如果从是否可以把一些细微的证据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来分析,这个案子还是有比较大的希望。杨晓鸣律师,关键是证据,有法律问题或争议可持相关材料或打电话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维权或解决方案。
这笔遗产怎么办父亲2008年2月1日去世,去世后单位给了二十个月的工资补助,还有父亲的工资卡,操办后世后的余额,共计51000多元,为父亲操办后事是我花的钱,我的朋友最多,给父亲吊唁的钱共计有30000元,我朋友同事同学的就有21000元,我没有拿走想留给母亲.可是被大哥拿走让他自己买了51000元的保险,母亲不愿意想让他拿出来,可是他就是不给,母亲想打官司,可是不知道怎么打?所以想请教各位律师,帮一下忙!谢谢了!
建议到当地请个律师帮助为宜.委托律师起诉,你讲的情况属实可以要回。满意请按采纳
防卫是否正当07年9月23号下午,朱某纠集一行5人来势汹汹到蔡某店铺,其中一人持***闯入欲砍蔡某,蔡某其弟见状持店里一根自来水管进行制止并还击,同时朱某抡起橙子猛打蔡某弟,在挡开其凳子的过程中双方有身体接触.后朱某称肋部受伤到医院检测,医院有肋骨2根骨折的诊断,据此当地法院判定蔡某故意伤害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已上诉).而根据旁证和被告蔡某的口供幷无朝朱某肋部击打的情节事实.综上所述,请问;–被告人为制止他人的不法侵害有否超出正当防卫或过当的范畴,2;有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嫌疑.敬请指点,谢谢.
委托浙江杭州刑事律师来处理,从你描述的情形看,应属正当防卫,至于是否存在防卫过当的的问题,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需请浙江杭州刑事律师阅卷会见会,结合具体案情辩护建议委托专业浙江杭州刑事律师辩护维护其权益存在问题,及时委托浙江杭州刑事律师上诉吧.从你目前的描述来看,正当防卫并未过当,但实践中对此控制较严,必须需求充分的未过当证据证明,还需了解具体情况。建议积极上诉,很有希望的可持相关材料或打电话详询杭州刘浙江杭州刑事律师确定维权或解决方案。
可以告男方强奸吗?男方可以拿回钱吗由于女方差男方钱。分了,男方要求其还回全部钱。女说全部用完了,没法还。要以每个月还一千的还。(可是当是女方还剩四分之三在那的,隐瞒了真相)其男方一听,要还很多年。便要求女方马上还清要不叫她家人还,不然就跟他上床,当还清(女方当时说是不乐意的,不过差你钱没办法,那就依你的),当还清。事后男方发现女方当时有大部分钱,却说一分不剩不肯给回,只是在骗他而已,男方要求女方给回钱,由理是女方骗男方在先。女方以已男方向她家人还钱,和当时她不愿意上床为理由,告男方强奸。硬说男方已威协她上了床,已当还清而且是男方当时自己提出来的,说她又是不愿意的情况下,拒绝还钱。请问女方可以告男方强奸吗?
缺乏证据
是否构成了肇事逃逸罪浙江杭州刑事律师您好!下面是我的申诉材料,我想咨询的问题是:事发当时我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没有拨打110告警电话,是围观群众拨打的110电话,巡警来了以后(不是交警)我把车钥匙和驾驶证交给他们,没有给巡警留我的电话(事发突然没有想起来,巡警也没有问我的电话号码)我感到身体疼痛不适需要去医院检查,当时我告诉了巡警,他们没有说不让我去医院检查,也没有说让我去医院检查,最后我还是自己坐出租车去了去医院检查,检查完以后就回家去了。事情过了5天才打听到了伤者所住的医院,第六天我的家人和我的一个朋友去医院看望了伤者。请问浙江杭州刑事律师象我这样的情况是否构成了肇事逃逸罪?交警出的第三份认定是否有效?申诉材料申诉人王磊男1971年3月24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新乡市申诉要求:依法撤销新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第821577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实与理由:2007年12月14号晚上9点多钟,申诉人王x驾驶车牌号为豫G的轿车,在新乡市与骑电动车的李x相撞。事故发生后,申诉人立即拨打了急救120电话,在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后,申诉人又积极协助医护人员,把事故中受伤的李刚抬上了救护车。把受伤的李x送走后,申诉人感到自己也很难受,于是,他就把自己的驾驶证等相关身份证件交给了来到现场的警察,随后自己打车到医院检查身体。2008年元月15号,新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作出第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以申诉人“驾驶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且超速行驶”为由,认定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事故对方当事人李x,因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向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行驶”,被认定在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可能是在对方当事人提出复核申请后,新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于2008年3月3号作出第二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与第一份事故认定书相同的理由,作出了与第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同的结果,即申诉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x承担事故次要责任。2008年9月25号,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根据李x的起诉,以新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事故认定书和双方提供的证据作为依据,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也就是申诉人承担80%的责任,原告即李x承担20%的责任。判决书下达后,申诉人带着借来的钱找到法院,但是法院却以原告李x不同意为由,不接收申诉人应依判决书承担的费用。随后又发生了一件更为奇怪的事情,2008年10月15号,新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又作出第三份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一文书的责任认定结果,与前两份有了明显改变。不仅在交通事故基本事实中添加上了申诉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内容,并以此改变了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将原本申诉人承担的“主要责任”变更为“全部责任”。而有关申诉人是否具有“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情节,在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已经有明确认定,(2008)红民一初字第443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页倒数第四行:“根据原告(李x)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申诉人)属于事故后逃逸”。当申诉人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新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提出异议时,对方不仅拒绝说明认定书作出的理由,还拒绝受理申诉人的复核申请。申诉人认为,新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于2008年10月15日作出的第三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申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于法无据。另外,根据现行有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对一次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最多只有两个。而申诉人的这一次简单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竟然能够作出三个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且,第三份认定书还是在法院判决作出以后,距事发也已经有十个月时间。这些无不让申诉人觉得事故责任认定部门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之嫌。申诉人企望这一事件能得到领导的重视和关注,能给申诉人一个圆满的说法!!!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应提起行政诉讼,告公安机关。公安部门的做法似有不妥.具体可以委托浙江杭州刑事律师进行交涉.委托浙江杭州刑事律师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伤残鉴定下来了我该竟索赔什么呢在单位上班的时候不小心头部被管道崩伤伤残定为七级我想知道感怎么计算能赔偿多少是在沈阳出的事工资是2000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解除合同的话,个月本人工资。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正常发放。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向当地律师进行咨询更好一些。
如何写辞职报告我是一名学校的领导干部,现想辞职,但学校不放我档案(我无任何经济问题及没犯任何错误),请问律师我如何做,学校才能放我档案;如没好办法的话,我如何写辞职报告,才能严谨不留把柄,到时如学校不放档案时,我好去起诉他们。
你好!你可以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北京律师祝永根辞职要慎重。
拆迁赔偿标准我家附近建了煤矿。现在因要建运煤的火车道,占用我的住房,我该得到怎样的赔偿,如果评估了,是不是就非卖不可了。
对评估结果不满可申请重新评估,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满意请按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