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工作单位是私营股份制企业,我是1…

补偿工作单位是私营股份制企业,我是1996年开始在这家企业工作,2003年公司为我缴纳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请问国家有没有对私企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规定,1996–2008年的保险能给我补缴吗,从1996年补缴?如果不是,应从哪年缴纳?我在这个公司工作十多年了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日休息,按国家规定是不是超时了?上诉这些算不算公司违约,根据这些资料如果我提出辞职公司要给我补偿金吗?如果起诉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请给我个详细的回答!谢谢!

可以补,工作时间没有超时,没有加班费。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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