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问题请问天津的律师,最近几天天津市出台了经济适用房有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的规定,打破了过去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的说法。现在我有个问题,如果在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证未下发的情况下,产权人死亡,但是他以遗嘱(我不是法定继承人)的形式将房产指定由我继承,(遗嘱未公证),那么我是否有该房屋的继承权。假如法院能判定我继承,在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可以变更在我的名下吗?谢谢!
有法院的判决书就可以过户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办理产权登记。你所述的情况应该是遗赠不是遗嘱,情况并不像以上律师说的那样,具体问题最好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