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我想问一下,现在的房子还可不可以过户。我爸爸几年前买了一栋平房一直都没有过户,现在还是以前那个房东的名字,请问我爸爸现在可不可以把房子过户给他的外甥,他的外甥今年5岁,都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我该怎么办?我父…
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我该怎么办?我父亲于今年7月11日在一家私人石厂上班时,因石头滚落导致脚后跟受伤,原本以为只是皮外伤,修养好之后就没什么了。哪知现在脚裸处已不能弯曲,脚后跟的筋断了,行动不便,不能进行日常的劳动。现因与石厂老板就赔偿一事未协商好,有可能会打官司。现向各位专业人士询问以下几个问题:1、我父亲未与石厂老板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在那里上班已有几年了。法律上是否会承认我父亲与石厂老板的劳动关系呢?还是只是存在雇佣关系呢?2、我父亲的伤应该算工伤么?是否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才能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啊?如果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那么它的程序是怎么样呢。工伤认定是只能在事故发生30天之类进行认定的么?谢谢大家了哈,我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希望有人能帮助我一下。lizejian@126.com
属于工伤,单位申报的时间是三十天,如果单位不予申报,自行申报的时间是一年。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在天内申报,如不申报,个人可以在受伤后年内自行申报你父亲如果在岁以后才到这个单位上班,那就是形成的雇用关系。若是在岁前去上的班,那就是劳动关系了。如果是后者,那么你父亲应该在事发后一年内向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局申请工作认定,待工伤认定结论出来且停工期满后,可向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持鉴定结论计算工伤待遇,向单位要求赔偿。前面几位律师朋友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现在抓紧时间收集相关证据,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还是雇佣关系,关键看对方是否是合法的用工主体。这个分辨很重要,它涉及到是否需要仲裁作为前置程序的问题。如果属于工伤,应该在年内申请认定都没有问题的。匿名谢谢大家。我看了一下《工伤保险条例》,是私人老板,没有合同,但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但就怕老板不承认,那就需要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确定事实劳动关系。
拒缴采暖费因家中常年无人居住之后拒缴…
拒缴采暖费因家中常年无人居住之后拒缴采暖费之后被法院起诉之后我应该怎样做??我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你应负责任,空房无人居住,你应办理暂停手续而不能擅自停缴供暖费。你应负责任,空房无人居住,你应办理暂停手续而不能擅自停缴供暖费。应当补交取暖费及滞纳金。你应暂住相关手续,可能要求你支付相应费用及滞纳金。
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医疗事故,死亡赔…
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第三十二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第三十三条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年计算,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周岁以上的,按年计算。
湖北省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是多少湖北省居…
湖北省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是多少湖北省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是多少
建议咨询本地浙江杭州刑事律师。当地统计部门或者浙江杭州刑事律师咨询.年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元
没有分到土地我是一个农民.2000年…
没有分到土地我是一个农民.2000年结婚后我媳妇的地被抽掉了,我的儿子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土地.请问这个土地我还能要回来吗?我们全家都是农民,为什么没有土地.土地还能不能要回来.
建议找当地村委会协商解决。可向村里提出要求。
人际网络营销这个行业犯法吗/我朋友拉…
人际网络营销这个行业犯法吗/我朋友拉我去了,听了几天课之后我想做,感觉如果做好了确实能改变一生,但是顾虑又很大担心会发生一些事。国家对这个行业什么看法?宁波三生公司能做吗/
到工商局去查一下这个公司是否登记注册。法规查询可到:(法律在线)有合法经营权的,可以。
查封的房产被设定贷款抵押诉讼时效如何…
查封的房产被设定贷款抵押诉讼时效如何计算某房主因欠建筑老板的工程款,1996年其房产被法院查封,1997年房主因贷款向银行办理了抵押,并办理他项权证,2008年,建筑老板以房产被查封、房主申报不实、登记机关审核不严为由,要求法院判决他项权证无效,请问,建筑老板这个诉求诉讼时效超过了没有?
查封是有期限的,到期后依法律规定自动解封,这时如果没有续封,是可以抵押的。当然,如果在查封期间被抵押,我个人认为无效,而且不应由个人去追究责任,而应由查封法院去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因为法律规定的很清楚,法院查封的财产任何单位是不能擅自作任何处理的,如果处理了,侵犯的是国家公权力。首先要看建筑老板申请的查封有没有续封;其次,如果该房屋一直在法定的查封期内,则抵押权是无效的,这种无效是自始无效的,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法规查询可到:(法律在线)同意:查封是有期限的,到期后依法律规定自动解封,这时如果没有续封,是可以抵押的。当然,如果在查封期间被抵押,我个人认为无效,而且不应由个人去追究责任,而应由查封法院去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因为法律规定的很清楚,法院查封的财产任何单位是不能擅自作任何处理的,如果处理了,侵犯的是国家公权力。【当您的权益受到侵犯,请牢记电话,并随时来电详询(武汉)】rslp看来这样的事情真不少,我有一朋友也是这种情况,年了还没有结果。被查封的房子还能抵押,看来在执行程序上还是有漏洞。这种责任不在律师而在法院和立法者!!!!
违规建房损害我家住在洛阳市南昌路丹尼…
违规建房损害我家住在洛阳市南昌路丹尼斯旁边。近日,在我住的楼房前面不到10米的地方突然盖起一栋楼来,现已盖至2层。严重影响了我的房子的采光等,我不知道距离我的住宅这么近盖楼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如不符合,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非常期待您的帮助。谢谢!
可以到规划部门反映,看对方是否合法.如对你的生活产生了实质影响.你可以请律师介入进行诉讼.可以到规划部门看起是否有手续,如果没有你可以起诉到法院保护你的合法权利。起诉。
被中介骗最近我和一个朋友到一家中介(…
被中介骗最近我和一个朋友到一家中介(苏州祥和人力资源)找工作,中介工作人员收了我们的中介费各250元,说厂里底薪850,上班5天8小时,有厂车……,第二天就把我交给他们另外一个工作人员带去工厂(苏州金莱克家电有限公司)面试,到了工厂门口,还没有面试,工作人员又说要交工作服的押金150元,做完1个月后就退还,我们交了之后,他就开始说这个厂的效益如何不好,工资只有750元,没有厂车,不交保险,,这时一部分人觉得待遇太差,就找他们退钱,但是他们说已经交给了人力资源公司,不能退,有几个人就被气走了,钱没有拿到,还剩下我们六个人没有要求退钱的人他说让我们第二天早上上班,第二天早上我们去了,等到下午一点钟,他来又跟我们说工资只有650元,我们同样没有反对,表示接受,只要可以上班就可以,但是他又说要到下个星期一上班。我们星期一去的时候,他又说这个星期是没有工资的,下星期一才能进车间。让我们星期二上班,星期二我们去上班的时候他还是让我在公司门口等,等到大概十点多的时候有一辆送货的车,这个人就让我们跟车去卸货,卸完货又出来在公司门口等,厂里出来的货要到较远的一个加工的厂里去时,一个小微型货车挤着我们3、4个人又到那边去卸货,有一次早上6点上班,晚上8点多才下班,几天伙食都是自理,我们这样就坚持到了星期五,本想下星期一可能会上班进车间的,可是星期五晚上他又告诉我们等电话。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我的服装费和中介费还能不能找回来?搬了一个星期的箱子,能不能得点劳动报酬?
服装费和中介费可以要回,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如被拒绝,对于中介,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